培训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培训内容
初级资格:
1 、基础部分:《中国职业经理人工商管理知识》、《中国职业经理人管理和领导能力》。
2 、专业部分:《房地产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中级资格:
1 、基础部分:《中国职业经理人工商管理知识》、《中国职业经理人管理和领导能力》。
2 、专业部分:《房地产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3 、房地产沙盘模拟实战训练。
高级资格:
1 、基础部分:《中国职业经理人工商管理知识》、《中国职业经理人管理和领导能力》。
2 、专业部分:《房地产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3 、房地产沙盘模拟实战训练。
二、培训期限:
相关管理院校、培训中心,根据其培养目标(级别)和教学计划确定培训时间,各级培训辅导期限为:
初级均不得低于 180 标准学时;
中级均不得低于 200 标准学时;
高级均不得低于 180 标准学时(含自修学时);
特级均不得低于 100 标准学时(含自修学时)。
三、师资(导师)要求:
1 、应熟练掌握经营管理及房地产知识,在经济管理类学科从事教学工作及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工作,具备相关理论知识,具备讲师(或同等职称)以上资格;
2 、担任初级、中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导师的也可以是持有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者;
3 、特级经营大师可以直接从事初级、中级、高级、职业经理人的培训导师工作。
四、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培训的相关规定
高级职业经理人主要要以案例和研讨培训方式为主。
1 、教材以中级为主,学习方式为自学,这部分应占总学时的 20% ;
2 、经典案例讲座,主要讲具有代表性的较经典的企业案例,涉及企业管理、企业竞争战略、营销策略、品牌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控制、产品定位、融资战略等不同内容。
3 、专题研讨,主题应是政策制定与分析、社会环境分析、房地产具体问题分析等宏观为主的讲座与研讨,讲座主要以国外、全国或地区内较著名的政策制定者、专家学者和企业家讲座为主,这部分应占总学时的 50% ;
房地产具体案例交流,主要以本地区或与地区之外的学员之间互相交流、参观学习等等生动活泼方式为主,这部分应占总学时的 30% 。 |